图书设备管理制度
为了提高图书室设备的使用寿命,图书室的正常运转,特制定如下制度。 一、图书、资料是提高教育质量、办好学校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。学校师生要明确图书资料的地位与作用,增强保护与爱惜学校图书的自觉性。? 二、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,建设好学校书库、教师阅览室与学生阅览室。? 三、根据规定和学校需要添置与订阅图书、报刊杂志,并指派专人管好图书资料,使其为教育、教学、科研服务,为师生服务。?? 四、校书库藏书量达到生均每人有20~30册。?? 五、要有足够书架。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阅读。 六、图书阅览室应设置书架、书柜、目录柜、工具书柜、杂志架、报纸架、借还书工作台等。
图书清点、剔除管理制度
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,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,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,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,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: 一、剔除范围: 1、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。 2、流通率不高的。 3、没有现实意义的。 4、复本过多的。 5、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。 6、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。 二、剔除的方法: 1、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。 2、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,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,以达到兼听则明,防止片面性。 3、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。 4、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。 三、处理办法: 1、组织缴交换,互通有无。 2、组织调拨,支持基层。 3、组织出售,削价处理。 4、报废。 四、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,必须有书面小结,将剔除计划、领导批示、剔除清单、处
图书室管理制度
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,发挥学校图书的效益,特制定如下制度: 一、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,做好图书管理工作,为教育教学服务。 二、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、整理和借阅。 三、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。 四、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。 五、对于珍贵文献、资料要妥善保存,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,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,延长使用寿命。 六、做好图书室、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,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。
图书室借书须知
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,为规范此项工作,特制定如下制度: 一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随意转借、涂改。 二、借书证如有遗失,须立即到本室办理补失手续。 三、图书要加强爱护,不允许乱写乱画,有破损、遗失要赔偿。(破损的酌情赔偿,遗失的倍半赔偿。) 四、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,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。
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
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,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,特制定如下制度: 一、讲究卫生,不得在室内吃东西、随地吐痰及丢杂物。 二、爱护书刊,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,损坏书刊的,照价赔偿。 三、书刊看完后,放回原处,摆放整齐。 四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准喧哗。 五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,若违反纪律的,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,将其逐出室外。 六、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,否则按偷窃论处。 七、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,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,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,分类编号摆放整齐。 八、保持室内清洁,每天打扫一次。
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
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,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,特制定如下制度。 一、阅览室的报刊、图书一律不外借。 二、不得在报刊、图书上乱涂乱画,损坏报刊者,照价赔偿。 三、阅览时保持安静。 四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,不得在阅览室内吃东西,乱扔废纸。 五、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。 六、阅览后,报刊必须放回原处,并摆放整齐。
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
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,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,特制定以下规定: 一、本馆借阅的图书、杂志、资料,必须严加爱护,不得卷折、涂写、答题、污损、撕页或遗失,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。 二、 遗失图书,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;如不能赔偿原版者,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,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。 1、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;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;其余使用价值高、不易购到的书籍,按现价的五倍赔偿。 2、.成套多卷本图书,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,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。 三、 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: 1、损坏严重、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,应购原版本书赔偿,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。 2、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,一般图书赔偿2元;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。 3、污损书刊内容,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,按书刊原价的百分之10-30赔偿。 4、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,赔偿1元。 四、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,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;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,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。 五、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,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,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。 六、若故意污损图书者,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,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。 七、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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